|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20821774243065B |
| 法定代表人 | 倪长明 |
| 注册资本 | 64.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工作;负责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二)承担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县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三)承担县区域内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四)承担县域内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工作;(五)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县域内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六)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相关工作;(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