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301007631884862 |
| 法定代表人 | 冯宝春 |
| 注册资本 | 1909.44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负责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方面的法规、标准;负责对机动车、车用发动机生产、经销企业生产经销的机动车、车用发动机进行抽查检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报废车辆、旧车交易环保指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新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抽查检测、年度检测及排气合格证件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对车用燃料油生产、经销企业燃料油中环保指标的监督检测,保证油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负责对机动车排气净化装置产品及其治理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在本辖区销售的尾气净化产品的净化效果进行跟踪测试,限制不合格产品进入尾气净化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