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30400MB0576093D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新民 |
| 注册资本 | 397.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对区内环境进行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4.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5.负责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6.负责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主动预警及信息报送等工作;7完成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业务范围: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