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3050056987903X2 |
| 法定代表人 | 陈宝权 |
| 注册资本 | 4.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供热、物业等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集中行使供热物业等房产管理方面的行政指导权。业务范围:负责依法指导查处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用户私接供热设施、安装放水装置、改变热用途,热源单位擅自停热、低温供热,供热不达标等《黑龙江省供热条例》等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指导查处拆改房屋承重墙、梁等承重结构部位、房屋楼内公共设施、设备。负责依法查处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业主私接滥建、改窗扒门,危害房屋安全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依法指导查处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处理业主共用部位、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移交物业管理有关资料,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无证人员从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用房,物业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绿地、院墙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仲裁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业主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拖欠物业服务费行为。处理业主违反《黑龙江省供热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