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30623MB1E603311 |
| 法定代表人 | 赵子英 |
| 注册资本 | 2.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将媒体与党务、政务等相结合,开展“媒体+党务”、“媒体+政务”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重要技术设备监管,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林甸县政府网”、“林甸县融媒体中心”APP、“林甸手机台”APP和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手机电视、数字电视等新兴媒体的开发、推广和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