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32330MB1N010142 |
| 法定代表人 | 张函毓 |
| 注册资本 | 2.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为人民群众、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承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服务工作;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服务工作;提供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的咨询服务;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