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40700MB0R4215X9 |
| 法定代表人 | 章秀 |
| 注册资本 | 607.62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执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妇幼卫生工作法规、条例和规章。 (二)接受省级妇保健机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工作质量检查、监测与评价,并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三)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妇幼卫生技术的质量控制、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等。 (四)贯彻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质量控制、汇总上报及反馈。 (六)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开展妇幼卫生科研、健康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会同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共同负责全市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 (八)承担市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