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504304891638830 |
| 法定代表人 | 宁武春 |
| 注册资本 | 2928.57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宁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总前委和总政治部)等旧址的保护与管理。做好本馆馆藏文物的收藏、登编、安全保管及相关研究;负责本馆陈列展览工作,积极举办临时展览或流动展览,扩大社会教育面;充分利用馆藏文物、资料,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做好革命传统宣传教育工作,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