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113494416523P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元新 |
| 注册资本 | 10.76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事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的决策部署,创作、整理、演出豫剧、山东梆子传统剧目和现代戏,为公益演出提供服务保障,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业务范围:负责创作演出豫剧、山东梆子传统剧目和现代戏等舞台艺术作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山东梆子剧种的研究、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等工作;负责提供文化惠民等公益服务性演出;负责培养优秀艺术人才;负责艺术创作与评论、艺术普及推广;承担艺术音像录制工作;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