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783MB23583215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明宝 |
| 注册资本 | 5.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加强对书记员的科学管理,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法院的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承担立案、庭审记录、保全送达执行等辅助性工作;保障审判法庭正常运行,承担审判法庭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科学、合理、规范地调配好书记员,对书记员进行考核、业务培训和相应的管理工作;完成市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