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827F49852297M |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 注册资本 | 30.32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全县文物的调查、抢救、发掘、征集、整理、研究、利用工作;开展考古和古建筑科研工作,培养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研究、保护鱼台孔庙大殿、闵子祠、武棠亭遗址、栖霞固堆遗址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参与制定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方案申报、评估;承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方案、展陈方案、藏品保护修复方案的评估、评审及展陈验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工程推进实施、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全县田野文物进行定期巡查。负责全县的文物安全生产事务性工作;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