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30403MB0U54225B |
| 法定代表人 | 秦嘉福 |
| 注册资本 | 3.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管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二)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三)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区人民政府,代区人民政府拟订房屋征收决定,代区人民政府拟订补偿决定。(四)负责由中心具体实施的征收项目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五)建立和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六)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筹集、使用、监督和管理。(七)做好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八)受理群众有关业务举报,并对举报事件及时核实、处理。(九)做好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等工作。(十)承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