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50224MB1F48210J |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明 |
| 注册资本 | 1.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思路、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组织、领导和部署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三)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收集、了解社情民意。采集、录入、上报各类基础信息。(四)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五)组织协调辖区内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六)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等,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处理辖区内群众的救助、投诉等。(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八)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充分发动群众,逐步实现对本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排查公共安全隐患。(九)组织、领导和部署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开展执法工作。(十)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