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50721MB05429779 |
| 法定代表人 | 宋锡栋 |
| 注册资本 | 1.73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负责全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要负责接收社会资源戒毒人员、公安机关责令的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人员进行集中戒毒康复,负责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扶工作;负责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工作,负责开展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制、禁毒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生产劳动;负责帮助解决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负责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家庭走访工作,帮助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修复家庭关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负责追查中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逃脱人员,负责处置中心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承办上级部门(灵山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