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51323499058753W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丽 |
| 注册资本 | 1.5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水法律法规。2、保护全县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3、集中行使水行政监督权和水行政处罚权。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4、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5、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行政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执行水法,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