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001135748065649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君 |
| 注册资本 | 30.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职责任务:负责开展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开展文化科普宣传、文艺创作、指导和培训村(社区)文艺骨干,指导群众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负责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负责文化交流、民族民间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保护与传承发展;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宣传与开发利用。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和数字文化信息服务。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实施;承担广播电视宣传、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旅游发展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