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3012931622545XL |
| 法定代表人 | 桂双春 |
| 注册资本 | 2.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水政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拟定全县水政管理的规章和方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调处水事纠纷,对违反水法的行为做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它行政处置措施。负责水政部门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及内部保卫工作;承担水利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水务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