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32723MB1848505J |
| 法定代表人 | 万向红 |
| 注册资本 | 4.2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其他金融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1.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2.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3.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4.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5.通过公证活动,向公民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6.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业务范围: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合同,维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属,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烟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下列事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