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32925G891911283 |
| 法定代表人 | 张艳玲 |
| 注册资本 | 18.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组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繁荣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业务范围:1、编制乡镇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执行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决策部署。2、组织文艺活动,开展相关培训;管理群众文艺队伍、业余创作团体;组织业余文艺创作;指导村级文化室业务;推进全民阅读,管理农家书屋;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开展文化艺术交流;落实非遗保护法,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收集与整理保护;贯彻执行文物法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负责文化文物统计,负责文化市场安全。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旅游产业发展的标准和行业规范;普查、规划、开发旅游资源,规划开发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协调、服务旅游产业投资和重大旅游项目;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市场安全。4、贯彻落实全民健康条例,管理文化体育设施,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建设体育基础设施。5、电视网络建设和维护管理服务。6、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