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33223G908175898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英 |
| 注册资本 | 2.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宣传、文艺活动与相关培训、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培训基层文化骨干。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文化艺术交流、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保护,指导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业务及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及“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