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33525MB1N415936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娟 |
| 注册资本 | 55.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宗旨:负责镇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业务范围:(一)贯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二)制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方案和措施。(三)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组织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宣传活动。(四)申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工作,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五)指导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年度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初评工作。 (七)完成镇康县文化和旅游局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