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22123MB0X147529 |
| 法定代表人 | 王吉星 |
| 注册资本 | 10.00CNY |
| 成立日期 | —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体育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1、行使县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2、协同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文化、体育、文物等市场秩序。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棋牌室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的有关工作任务。3、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书刊、印刷、棋牌室等文化经营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4、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