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范围 | (一)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调查稻米行业的基本情况,研究稻米行业的发展趋势,对稻米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建议,促进稻米行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总结和交流稻米生产和加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调查研究稻米生产和加工企业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稻米行业的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性运行机制,督促和组织会员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保证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企业信誉,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利益。
(五)参与制定、修订稻米行业各类地方标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产品和企业,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六)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稻米行业的实际需要, 引导企业合理定价,防止不正当竞争。
(七)建立信息网络,搞好统计工作,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稻米加工生产、市场流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八)参与组织稻米企业的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举办各类商品交易、产品展销、技术转让、物资交流等活动。实施名牌战略,宣传推广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接受委托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
(九)开展稻米行业组织的经济、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与同行业组织建立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交流活动。
(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会员单位的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十一)为稻米企业提供经济、技术、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解会员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
(十二)发展稻米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