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340421MJA906723M |
| 法定代表人 | 彭春晗 |
| 注册资本 | 3.00CNY |
| 成立日期 | 2024-06-25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积极推动民间文艺的繁荣与发展,加强民间文艺的搜集、整理、调研和传播,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各种形式的民间文艺展览展示和评审活动。同时,我们还将大力培养和扶持各方面民间文艺人才,促进民间文艺的传承与发展。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举办评奖办会活动、进行成果展示,开展理论研讨、调查研究、民间文艺图书及音像出版,强化惠民服务、对外交流、人才培训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鼓励、引导并组织会员深入社会、深入生活,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精神风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民间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规划、组织和指导民间文艺活动,加大凤台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田野调查与理论研究,扶持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强民间文艺搜集、整理、调研和传播,积极组织学术交流,开展文艺评论,引导我县民间文艺事业健康发展。大力繁荣民间文艺创作,鼓励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民间文艺传统,借鉴各类文化成果,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举办各种形式的民间文艺展览展示和评审活动。提倡体裁、题材、艺术形式以及风格、流派的多样化,不断提高民间文艺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促进素质提升,不断提高民间文艺创作和理论研究的艺术水平和学术水平;发现、培养和扶持各方面民间文艺人才,不断培育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活动,扩大民间文艺信息交流,促进民间文艺的繁荣与发展。重视、支持群众性民间文化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建立民间文化传承保护基地;推动民间文艺和传统文化教育;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发展民间文化产业。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重要的民间文艺成果及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民间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家、民间文艺工作者予以奖励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