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范围 | (一)参与制定相关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南,承担行业资质认证、行业人才培养、第三方咨询评估等工作;
(二)向会员宣传、介绍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
(三)收集和研究国内外与本行业有关的基础资料,开展行业规划、投资开发、市场动态、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调研,为政府决策和文化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建议或咨询;
(四)协助业务主管单位规范市场行为,组织会员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维护文化旅游行业的市场秩序;为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条件;
(五)协助业务主管单位搞好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和报送反馈工作,推动和督促会员提高服务质量;
(六)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委托,编印有关文化旅游行业的信息资料,组织技术交流,开展新经验、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七)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委托,组织本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水平;
(八)协助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新余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文化旅游促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