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4205005036102065 |
| 法定代表人 | 孙洁 |
| 注册资本 | 3.00CNY |
| 成立日期 | 2009-11-20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自律1、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合法经营。组织签订行业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会员依法经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组织制定行业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家庭服务行业发展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行业的行规行约、质量标准、服务标准,以及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并督促会员单位共同遵守。3、推进家庭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家庭服务行业诚信制度和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4、对家庭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开展有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5、进行自律惩戒。对于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各项行业管理制度和参与不正当竞争等致使行业利益和形象受损的会员,按照章程或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实施警告、业内批评、公开通报批评、开除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也可以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维权1、参与决策论证。本会家庭服务行业参与政府部门有关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我市家庭服务行业经济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2、反映行业呼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家庭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3、维护行业利益。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争取有利于家庭服务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4、维护会员利益。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损时,本会会员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沟通,促使其纠正对会员的不当管理、处罚与侵权行为。 (三)协调1、协调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调解处理矛盾,促进相互理解,创造健康和谐的内外部环境。2、协调家庭服务行业与其它有关行业经营者及社会组织的关系,减少摩擦,增进合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3、协调会员与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家政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受理会员及社会公众的咨询和投诉,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对重大投诉案件,应及时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4、建立行业内部争议和以家政合同纠纷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处理机制,公正、科学、合理、高效地解决各种矛盾和争端。 (四)交流 1、组织会员间的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建设为业界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2、组织会员与国内外家庭服务行业的交流、研讨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