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431126MJJ544570M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爱 |
| 注册资本 | 3.00CNY |
| 成立日期 | 2020-01-09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排练高水准的文艺节目,接受各级政府公益演出任务;积极引导中、老年人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参加我县和谐社区的健康活动,让会员的思想、业务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力争将《宁远县阳光艺术团》建成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文艺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