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50015205481945XY |
| 法定代表人 | 邱海波 |
| 注册资本 | 3.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2-07-30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 登记状态 | 正常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灌区管理的历史习惯、目前做法、管理水平、存在问题等实际出发,坚持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原则,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订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具体措施。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改革步伐,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三、政府指导,自主管理。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指导、扶持,把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与责任都交给用水户自主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