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3483891096 |
| 法定代表人 | 闫佩英 |
| 注册资本 | 3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5-07-06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不含食宿);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票务代理;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音响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文艺创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