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565817907X |
| 法定代表人 | 潘健和 |
| 注册资本 | —CNY |
| 成立日期 | 2010-11-23 |
| 企业类型 | 65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箱包、皮革及其制品、服装及其饰品、鞋帽、钟表及其配件、眼镜(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黄金、毛钻、裸钻除外)、饰物(黄金、毛钻、裸钻除外)、黄金饰品、化妆品、母婴产品、文化用品、家具、日用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玩具、针纺织品、厨卫用品、陶瓷制品、工艺品、花卉、体育用品、自行车、宠物食品及用品、玻璃制品、纸制品的批发、零售;上述商品的相关配套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及技术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