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067264617W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维刚 |
| 注册资本 | 1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3-05-06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珠宝首饰、工艺品、日用品、文具用品、服装、体育用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文具用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舞蹈技术培训;声乐技术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