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067316923W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琳 |
| 注册资本 | 5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3-04-19 |
| 企业类型 | 37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文具用品、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装、鞋帽、通讯设备、厨房用具、工艺品、针纺织品、日用品、珠宝首饰、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与储运活动)、电子烟雾化器(不含烟草、烟碱、尼古丁、焦油等烟草制品成分、非烟草制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企业策划;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