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397106355F |
| 法定代表人 | 李华 |
| 注册资本 | 582.30CNY |
| 成立日期 | 2014-05-27 |
| 企业类型 | 39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租赁摄影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会议服务;礼仪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版权贸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