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1QJL6H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亚琼 |
| 注册资本 | 3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5-11-09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文艺创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服务;租赁影视器材、服装、道具、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