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6Q801B |
| 法定代表人 | 任春 |
| 注册资本 | 3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6-07-07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企业策划;翻译服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摄影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