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8RPR4A |
| 法定代表人 | 潘庆华 |
| 注册资本 | 9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6-10-14 |
| 企业类型 | 37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与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和中介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疗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维修电子产品、摄影摄像器材;销售摄影摄像器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LED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建筑材料(不在本地区开展实物交易);房地产开发;旅游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