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EJQY9G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丽雅 |
| 注册资本 | 3.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7-05-17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卫生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诊所服务;房地产经纪;贸易经纪;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玩具销售;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