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9JAQ5A |
| 法定代表人 | 孙伟青 |
| 注册资本 | 50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7-12-25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电影放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影摄制;影视策划;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租赁影视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组织文物鉴定活动(不含出境文物);艺术品鉴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销售体育用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