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B3399J |
| 法定代表人 | 闫十 |
| 注册资本 | 100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8-03-27 |
| 企业类型 | 140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影视策划;版权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翻译服务;租赁舞台服装、摄影器材、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电脑动漫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中介除外);文艺创作;摄影扩印服务;打字、复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摄影器材、工艺美术品、纸制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音像制品除外)、包装材料、日用杂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