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EEB88J |
| 法定代表人 | 潘志永 |
| 注册资本 | 10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8-09-03 |
| 企业类型 | 140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票务代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翻译服务;文艺创作;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娱乐性展览;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