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X4543Q |
| 法定代表人 | 闫静秀 |
| 注册资本 | 20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20-11-09 |
| 企业类型 | 39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零售烟草;演出经纪;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销售食品;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产品设计;企业策划;摄影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矿产品(经营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润滑油、食用农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零售烟草、演出经纪、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