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DXGWH54J |
| 法定代表人 | 李召英 |
| 注册资本 | 1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24-08-12 |
| 企业类型 | 37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摄影扩印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版权代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剧本娱乐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