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00AXC40L |
| 法定代表人 | 张溪龙 |
| 注册资本 | 6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6-12-28 |
| 企业类型 | 37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影视策划;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策划;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包装装潢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礼仪服务;婚庆服务;翻译服务;工艺美术品设计;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照相器材、音响设备、空调制冷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珠宝首饰、玩具、体育用品、消防器材、花卉、礼品、公共安全防范设施;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