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7565776308A |
| 法定代表人 | 肖志华 |
| 注册资本 | 30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0-12-10 |
| 企业类型 | 37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包装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展厅的布置设计;摄影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组织文物鉴定(不含出境文物鉴定);销售玩具、日用品、体育用品、乐器、摄影器材、文具用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文艺表演;演出经纪;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