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7755267432P |
| 法定代表人 | 潘瑜 |
| 注册资本 | 584.21CNY |
| 成立日期 | 2003-10-21 |
| 企业类型 | 38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市场调查;劳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打字;广告设计、制作;影视策划;代理、发布广告;个人经纪代理服务;租赁灯光、音响器材、影视器材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票务代理(不含飞机票);组织文艺演出大型活动;摄影;文艺创作;销售灯具、音响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工艺品;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1月31日);音乐、戏剧、舞蹈、魔术、马戏、曲艺、皮影、朗诵、民间文艺、其它形式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