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DM8LA05P |
| 法定代表人 | 北京星耀金安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资本 | 20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24-05-20 |
| 企业类型 | 48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艺创作;剧本娱乐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游戏服务;音像制品复制;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