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9085490570Q |
| 法定代表人 | 闫双 |
| 注册资本 | 5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3-12-13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办公设备、化妆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卫生用品、纺织品、食用农产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水产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新鲜水果(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新鲜蔬菜(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鲜肉(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新鲜禽蛋(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公共关系服务;工艺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文艺创作;翻译服务;餐饮管理(未取得专项许可不得经营餐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零售食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