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3064037504 |
| 法定代表人 | 李利敏 |
| 注册资本 | 5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4-06-23 |
| 企业类型 | 44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乐器、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珠宝首饰、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工艺品(不含文物)、金属材料、灯具、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玩具;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市场调查;影视策划;摄影服务;教育咨询;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电脑动画设计;电影摄制;租赁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版权代理;版权转让;版权贸易;产品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