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57316861XH |
| 法定代表人 | 张爱华 |
| 注册资本 | 5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11-04-28 |
| 企业类型 | 37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服务;婚庆服务;筹备、策划、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