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6908457470 |
| 法定代表人 | 张颖 |
| 注册资本 | 300.00CNY |
| 成立日期 | 2009-06-03 |
| 企业类型 | 140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
| 登记状态 | 存续 |
| 注册地址 |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安装;美术设计;技术推广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8月17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8日);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